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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建账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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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建账和增值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21

根据《开云平台首页 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修订)》(大工办发〔2023〕15号),为全校在职教工提供仪器设备建账登记服务。

材料说明:单台价值超过4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要提供①验收报告、②开箱记录、③设备安装调试记录、④发票复印件、⑤设备使用说明书。其中①②③项材料可在线打印表格,⑤项材料可以为纸质说明书,可以是光盘刻录电子版的形式。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不分金额,必须上传集采合同。

具体内容请登录校园门户后详见业务系统中的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平台。(系统链接https://webvpn.dlut.edu.cn/http/57787a7876706e323032336b657940247f02161bb2079f5bbe02ff3c84f58629/sfw/user/index.jsp?_t=169455916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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