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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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公赴台

▓环节一:校内审批(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方式一(推荐):线上“办事大厅”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线上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等待审批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

填报指南:填报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pdf

注:涉密人员需同时线下提交《开云平台首页 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docx至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办公室)


【方式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出国(境)任务公示

人员类型1:学部/学院出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并将公示材料发送给所在学部/学院外事秘书,由外事秘书在所属学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人员类型2: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及附属单位出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将公示材料发送给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港澳台地区lichengyuan@),由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Step3:公示期无异议,开具《公示说明.doc

由各学部/学院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为出访人开具《公示说明》

Step4:提交出国(境)申请材料至出国(境)管理科

材料包括:(1)《公示说明》及打印的网页公示截图

(2)邀请函复印件(非英文邀请信须同时提供译文)附《邀请函模板.pdf

(3)《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个人审批表.doc或《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表.doc或《开云平台首页 博士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doc(赴出国境管理科盖审核章后,出访前提交到财务处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

注:(1)65周岁以上人员请同时提供带有体检“合格”字样的体检表(一年内有效)及《家属知情同意书.docx

(2)涉密人员需同时提交《开云平台首页 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

(3)自聘人员需同时提供所在人才派遣单位出具的《委托函》

材料提交地点:主楼120办公室

Step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主管外事校领导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批

Step6:组织部对出访人员进行政审

无《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三年内未办理过政审的教职工需填写《开云平台首页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审查表.doc交到学校组织部

材料提交地点:主楼427办公室


▓环节二:辽宁省台办审批

待赴台申请校内审批通过后,出访教师须准备报送辽宁省台办审批的材料,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邮箱(lichengyuan@),由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通过学校OA系统向校办请文后,协助教师将材料邮寄给辽宁省台办,省台办审批通过后会将《赴台任务批件》邮寄给出国(境)管理科的工作人员,由出国(境)管理科通知老师领取

材料包括:(1)《赴台请示.doc

(2)《赴台人员名单.xls

(3)邀请函(带抬头纸)

(4)日程表(一定是台湾方协助我校教师办理《入台许可证》时,由其提供给台湾移民署的行程表内容及格式,要加盖公章,如教师在办理入台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开具《在职证明.doc,可将电子版发送至业务办理具体负责教师邮箱,由国际处开具后通知教师领取,也可前往自助打印机直接开具

(5)参会人员名单(国际会议需要所有参会人名单;两岸会议需要大陆及台湾参会人员名单)

(6)《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xls

(7)承诺书(若参加国际会议则需要会议主办方提供,承诺书中要明确提出会议不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问题)

特别提醒:(1)赴台审批时限受时事、台方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快递邮寄等影响因素较多,请各位教师尽可能提早做出准备

(2)省台办寄回的《赴台任务批件》原件只有一份,同一团组赴台人员须约好时间,一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注

(3)办理签注时需要将《赴台任务批件》原件提交给出入境管理局,因此请老师自行妥善留存好《赴台任务批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便报销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环节三: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签注

新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已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统一保管)的教师均持以下材料前往大连出入境管理局或身份证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进行办理

材料包括:(1)《赴台任务批件》(由辽宁省台办开具,学校出国境管理科通知领取)

(2)邀请信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参考办理地址信息:

(1)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大连市大连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

对外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8:30-16:30(中午不休息)

(2)高新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高新区高新街1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411-8479124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3)中山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街105号港东街7号东港公安局综合大楼(龙湖水晶郦湾小区南门对面)

对外咨询电话:0411-88055036

工作时间:(周日休息)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西岗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365办公大楼)

对外咨询电话:0411-83657909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5)沙河口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近中山公园鸟鱼花市)

对外咨询电话:0411-9668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6)甘井子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西侧)

咨询电话:0411-86319806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环节四:出签后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湾执行因公任务

办理证件和签注时,教师可以自行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特别提醒:出访教师在出国前要接受学校的行前教育


环节五:回境一个月内公示出访总结、履行报销手续

Step1:公示总结:出访教师回境一个月内撰写出访总结,并将总结发送给所在二级单位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Step2:出访教师回境一个月内填写《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赴台出访情况报告.docx,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到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邮箱(lichengyuan@),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协助出访教师将报告邮寄给辽宁省台办

Step3:出访事项审核:

【方式一: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

审核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办事项-找到“归国境后填写”页面,进行报销事项的填报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将《开云平台首页 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出访教师邮箱,教师自行打印


【方式二: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的教师】

持以下材料前往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进行出访事项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向出访教师提供《开云平台首页 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页、签注页、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或登陆“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

(2)出访总结公示页面截图打印的纸质版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及示例.xls

(4)《日常报销单.pdf,其中“支出内容”、“部门编号”、“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完备


特别提醒:(1)如申请教师取消出访任务,但报销已产生的部分费用,需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取消行程的原因、及产生了哪些费用需要核销),本人签字

(2)如遇到由不可抗力引起的行程变化,如航班延误等,请保留航班延误通知等有效证明


Step4:持以下材料前往财务处核销出访费用

材料包括:(1)按要求填写的《开云平台首页 日常报销单》

(2)《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复印件、《赴台任务批件》复印件

(3)《开云平台首页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据实填写开支事项及金额,经手人或带队团长签字(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教师打印即可)

(4)国际航空公司机票及出、入境登机牌

(5)台湾通行证有关信息(包括首页、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境内、外有效票据,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地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7)出访前在银行换汇的回单

(8)《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教师打印即可;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版材料”申报的教师已提交至财务处,前往领取即可)

(9)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报销地点: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外汇窗口)



附件【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
附件【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表.doc
附件【开云平台首页 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个人审批表.doc
附件【开云平台首页 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docx
附件【开云平台首页 博士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
附件【开云平台首页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审查表.doc
附件【赴台请示.doc
附件【赴台人员名单.xls
附件【公示说明.doc
附件【家属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赴台出访情况报告.docx
附件【邀请函模板.pdf
附件【日常报销单.pdf
附件【填报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pdf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及示例.xls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doc
附件【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xls
附件【汉语在职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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