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可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取得新的报到证。
一、毕业生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1. 由原单位改派到新单位: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离职证明、新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函(仅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2. 由原单位改派到原籍: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不接收学生档案的情况说明。
3. 由原籍改派到单位:需提供原报到证、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函(仅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4. 单位要求报到证抬头变更:需提供原报到证、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出具的有公章的情况说明。
5. 从升学院校退学,申请首次派遣:需提供原就读院校的退学证明。如需派遣到用人单位,仍需提供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函(仅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二、办理方式
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相关规定,2019、2020届毕业生可直接联系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通过快递或邮件的方式提供所需材料办理报到证调整改派或丢失补办业务。如对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存在疑问,可拨打开云平台首页 就业信息科0411-84708533进行咨询。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
邮箱:byspqfwb@163.com
材料寄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