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教工每年报销一次。
2、已婚教工每四年报销一次,报销金额需减本人工资前两项30%。
3、填写申请单填写两份,裁好后与差旅费报销单(贴好车船飞机票)一并送人力资源处工资科。
附件:申请单及填写说明(下载)
下一条:新到岗(报到)人员绩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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